2019-03-12 基督教論壇報 / 新聞時事

幸福盟疾呼落實公投第11案 同志教育全面退出國中小校園

檢舉
基督教論壇報 梁敬彥 追蹤
幸福盟及家長團體教育部前疾呼「反對偷渡多元性別」、「依法執行公投結果」的訴求(圖/梁敬彥攝影)
【記者梁敬彥台北報導】下一代幸福聯盟(幸福盟)、高雄市家長協會及台灣全國媽媽護家護兒聯盟等團體,今日(三月12日)下午在教育部前召開記者會疾呼,教育部須回應並落實去年11月24日708萬對公投第十一案「在國民教育階段內(國中及國小),教育部及各級學校不應對學生實施同志教育」投下同意票的民意,盡速廢止<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第13條>中強迫國中、小學童學習同志教育的規定,重新檢討現行國中小教材及教案內容,並重新審視108課綱。

幸福盟曾獻瑩發表訴求

幸福盟曾獻瑩發表訴求



教育部今天召開「性別平等教育施行細則第13條修正草案諮詢會議」,幸福盟及與會的家長團體針對「要求教育部落實公投第11案公投結果,國中小不應實施同志教育」共同提出:

1.教育部應立即發函停止國中小教授同志教育,並廢止相關規定(指刪除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第13條中的同志教育)。

2.勿玩文字遊戲,勿以多元性別、多元情欲偷渡同志教育

3.落實幸福盟提出之性別平等教育施行細則第13條修正草案版本主張「回歸防治校園霸凌之初衷」。

曾獻瑩指出,按照公投第11案的精神,包括性別光譜、多元性別、變性、男與男以及女與女等「不適齡」的內容都要「全面退出」國中小的校園及教材內容。教育部亦不可試圖將原先「性別平等教育施行細則第13條」的同志教育條文,換成「認識與尊重性傾向、性別認同及性別特質」,這都是違反708萬對公投第11案投下同意票的民意的做法。

多元性別特質應被尊重

高雄市家長協會理事長洪志和則表示,除了極少數同時擁有男、女兩種性別特徵的「雙性人」之外,人的性別只有「男性」與「女性」,但人的性別特質卻是「多樣性」的,因此幸福盟和家長團體共同主張應回歸性別平等教育法的立法意旨,即防治校園霸凌之初衷,以「性侵害、性騷擾、性霸凌防治教育」取代夾帶各種傷害兒少健康內容的同志教育,而這也是教育部必須針對公投第11案的公投結果所做出的具體回應。 

洪志和表達家長心聲

洪志和表達家長心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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