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3-30 基督教論壇報 / 專題報導

【寫遺囑也更新生命】戴約信:預立遺囑生死兩安,不留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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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論壇報 李容珍 追蹤
【記者李容珍台北報導】「面對死亡,也是扭轉自己面對生命態度的想法,是現代人很重要的課題!」台北雙連長老教會派駐三芝雙連安養中心擔任關懷牧師戴約信表示,每個人面對生命最後階段,這是非常重要的時刻,要和親友道別、道謝、道愛、道歉、道安,讓一個人在走向死亡階段的人和活著的人都能平安地走過,能夠「生死兩安,不留遺憾!」

謹慎面對長者「生前告別」禁忌
他說,現在社會上不少人在做「生前告別式」,基本上都是罹患重病,希望藉此與親友告別的儀式。不過,他在安養中心接觸過很多年長者是基督徒,但都沒有辦過生前告別式,主要是他們多半是1920年左右出生的人,那時代的人非常少思考「生前告別」,對於「談死」,認為是一種禁忌,甚至被認為是「不禮貌」、「咒詛」;「生前告別式」多半被認為是比較前衛的觀念。為了不讓年長者心裡不安,所以比較少人對這些年長者談論「死亡」。

但在兩、三年前,安養中心的靈性關懷社工會推動年長者的家屬,舉辦「臨終關懷會議」,讓年長的父母還在時,能先協調所有後事的安排,包括請那位牧師主持,要唱什麼詩歌或穿什麼衣服?

有人對生命存在浪漫的夢想,與其躺在棺木時,親友再來看自己,不如活著時就能夠見到面,而舉辦生前告別式,能用自己喜歡或比較尊嚴的方式來向人告別,好讓親友的情緒緩和,不致於感到害怕;也讓親友陪對方到最後階段。還有一種是在溫柔的情境下,表達生離死別的情誼的儀式。

不過,戴約信認為,要舉辦生前告別式,要先詢問醫師,對方的生命是否已到末了階段,是否適合舉辦?以及對方或家人是否能接受?

生前預立遺囑多思考各層面
戴牧師談到生前遺囑的內容,首先是金錢和財產的分配;二、交待特殊的事情,可能是債務、家族的事或情感的事,也可能是生命當中的秘密;三、死後的儀式、穿什麼衣服、用什麼花,或墓碑是否要刻墓誌銘或什麼經文?四、對後代的教導和期許;五、若病情嚴重,是否要被急救?

他常和年長者聊天,有的人在5、60歲就開始寫,通常是為了先分配財物。另還有的人的遺囑每一年更新一次,有的人甚至半年更新一次,多半是「以前想給某人財產,現在改變心意」。

他提到,曾有位80幾歲長者,名下擁有家族留下所有的房產,但弟弟妹妹都沒有。原因是4、50年前,阿公阿嬤在長者的父親過世後,直接把房產直接過繼給這位30幾歲的長子,當時弟弟妹妹年紀還小。當弟弟妹妹都長大,開始對房產全在大哥名下有意見,而和大哥起衝突。直到大哥年老感到不安,才思考要把房產分配給弟妹的事放在遺囑裡,促使家族有合一的機會。

另外,有位70多歲的長者,在50年前父母親過世後,房產和遺物全落在自己身上,三位妹妹全都沒有。哥哥和妹妹雖然感情不錯,但妹妹有時還會提一下此事,這位長者重新思考,在遺囑中對房產和遺務重新交待清楚。

另外,遺囑要交待清楚追思禮拜的儀式,特別是後代有兩種不同宗教信仰,就易造成混亂。譬如有的長者過世後,女兒希望採用基督教儀式,但兒子要用佛教儀式,為要尊重家人意見,有時候是分開辦理。但若遇到家人對宗教儀式非常堅持,有時也可能混在一起舉行,所以有禱告詩歌和牧師講道,還把佛教誦經法會混在儀式裡。另還有死者的子女分別是牧師、和尚和道教的法師,就採用三種不同宗教儀式;除此之外,有的堅持要看日子算時辰。

戴約信牧師提到,遺囑中也可以交待墓碑上要刻上甚麼經文或墓誌銘。不過,近兩、三年不少人做環保的樹葬或花葬,就不需要碑文。

他說,聖經關於死亡有141處經文記載,其中在啟示錄廿一章4節:「神要擦去他們一切的眼淚;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哭號、疼痛,因為以前的事都過去了。」是追思禮拜或告別式,安慰家人很好的經文,也是我們對死亡應有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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