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01 基督教論壇報 / 新聞時事

捍衛765萬公投民意 幸福盟8日立法院前發起「守護民主」行動

檢舉
基督教論壇報 梁敬彥 追蹤
【記者梁敬彥台北報導】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司委會)五月2日針對政院版的「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以及以及下一代幸福聯盟提出的「公投第12案施行法」首度進行朝野協商,由於朝野立委未能達成共識,司委會召委周春米表示,朝野協商有委員會協商及立法院長協商,目前時間有限(依照釋字第748號解釋,2019五月24日前若沒有完成修法,同性戀者就可直接適用民法婚姻規定進行結婚登記),接下來會提報立法院長蘇嘉全進行下次的朝野協商。

幸福盟對院長提出朝野協商呼籲
對於立法院針對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以及「公投第12案施行法」的朝野協商未能達成共識,下一代幸福聯盟理事長曾獻瑩和公民行動總召游信義五月2日共同召開記者會,對即將召開下次朝野協商的蘇嘉全院長提出下列原則及呼籲:
一、 落實公投第10案全台765萬票的民意,立法院院會須先通過黃昭順委員提案的「民法972條修正草案」新增第二款「婚姻,應限定在一男一女之結合」的草案。
二、 專法的版本「不應讓同性別之兩人用婚姻的形式結合」、「同性結合之兩人相關權利及義務不可準用民法」以及「不可讓同性別之兩人之結合適用結婚規定」。
曾獻瑩說,據幸福盟掌握的消息,這兩個法案將最快五月10日送立法院院會進行表決,幸福盟訂於五月8日早上9時30分,在立法院旁的濟南路一段舉行活動,向立法委員表達「765萬公投同意票,婚姻就是一男一女」以及民法中增訂「婚姻,應限定在一男一女之結合」應盡速三讀通過的訴求,屆時眾人也將一起前往總統府向蔡英文總統陳情,表達「婚姻是一男一女」的訴求,希望小英總統能夠「傾聽民意」。
對於立法院院會預計在五月3日立委林岱樺提案的「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暨公投第12案施行法草案」逕付二讀,曾獻瑩則表示「尊重」,但曾獻瑩及公投第10案提案人游信義都表示,站在幸福盟的立場,只要最後三讀通過的法案,是違反公投第10案的「婚姻是一男一女的結合」,只是把「同性婚姻」改了一個「同性結合」的名稱,實質上還是「同婚合法化」,幸福盟的立場很清楚「就是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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