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03 基督教論壇報 / 新聞時事

《釋字第748號解釋暨公投12案施行法》逕付二讀 幸福盟5.7晚邀全台線上禱告

檢舉
基督教論壇報 梁敬彥 追蹤
寇紹恩牧師代表幸福盟邀請全台眾教會參與五月7日晚上的「愛與真理的爭戰」線上禱告(梁敬彥攝影)
【記者梁敬彥台北報導】立法院院會今天(五月3日)以74票贊成、8票反對通過由民進黨立委林岱樺領銜提案的《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暨公投第12案施行法》草案(俗稱「同性結合」草案)逕付二讀,確定和先前同樣已逕付二讀的政院版《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草案(俗稱「同性婚姻草案」)以及由國民黨立委賴士葆代為提案的下一代幸福聯盟版的《公投第12案施行法》草案(俗稱「同性家屬」草案),共同進入下次由立法院長蘇嘉全召集的「朝野協商」。

而國民黨立委黃昭順所提案的《民法972條修正草案新增第二款》則是以27票贊成、56票反對,繼四月19日院會後,再度闖關失敗,無法順利逕付二讀。

五月7日晚上8點全台基督徒線上齊心禱告

對於這樣的表決結果,公投第10案提案人、下一代幸福聯盟公民行動總召游信義以及理事長曾獻瑩受訪時表示,從法理的角度,公民投票法第30條已經明確規範「有關於法律、自治條例立法原則之創制案,行政院應於三個月內研擬相關之法律,並送立法院審議,立法院應於下一會期休會前完成審議程序」,公投第10案是公民朋友透過765萬票表達同意「婚姻,應限定在一男一女的結合」,五月8日幸福盟在立法院前發起的群眾聚集,也會繼續表達這個「堅持」,請立法委員尊重民意。

台北之家寇紹恩牧師則在五月3日召開記者會號召「千名媽媽五月8日推著娃娃車帶著孩子一起站出來」為捍衛「一男一女、一夫一妻」的婚姻價值及「下一代孩子」的權益發聲。

寇牧師表示,自己已是年逾花甲(60歲)之齡,週遭很多聲音都「提醒」他,依照現在「朝大野小」(立法院執政黨實質過半)的政治現實,無論到時候是政院版的「同性婚姻」還是林岱樺版的「同性結合」通過三讀,五月24日之後,台灣都將成為亞洲第一個「同婚合法化」的國家,不要「白費力氣惹人厭」。

但他要從自己是公民以及傳道人的角度問大家一個問題:「若在這關鍵的時刻,相信婚姻是一男一女、一夫一妻,還在十一月24日排了好幾個小時就為了投下寶貴同意票的人,這時候不站出來發聲,讓政府和立法院聽見我們的聲音?更待何時?」。

寇牧師說,台灣的基督徒人數「最大化」不過150萬,這當中還有贊成同婚及不想「表態」的,所以這765萬票,絕大多數不是基督徒,但耶穌給信祂的百姓「禱告的權柄」,所以他要邀請眾教會的基督徒在五月7日晚上8點的時間,一起參加「愛與真理的爭戰」全台教會及基督徒線上禱告會,一同為隔天在立法院前的聚集以及執政掌權者與立法委員禱告。

尊重提案 堅持婚姻是一男一女

對於林岱樺領銜提案的《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暨公投第12案施行法》逕付二讀,但黃昭順立委所提案的「民法972條修正草案新增第二款」的提案,再度未能在立法院院會闖關逕付二讀。

寇牧師說,他知道林岱樺委員的版本是「社團法人異象公益展望協會」,委託律師專家研擬的「同性結合專法」,他也跟相關推動法案者進行了解,他知道其背後的動機是不希望政院版的「同性婚姻」三讀後,對贊成及反對同婚兩陣營會造成另一種對立及撕裂,所以用「同性結合」這種比較中性的方式。

在民主法治社會,任何的提案都應該被尊重,不同的基督徒及教會對於幸福盟的提案有疑慮、甚至是反對,他們也應該享有「不同意」的權利。

他要說的是,幸福盟對於「婚姻,是一男一女,一夫一妻」的立法底限原則是「有堅持」的,但若是有另一種聲音是希望透過《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暨公投第12案施行法》用「同性結合」的類婚姻方式,來保障同性別二人的永久結合關係,他的看法是「我不同意,但願意尊重」,這就是民主的可貴,而這個「我不同意」,不僅來自於聖經真理是「不能妥協」的認知,更是2018年11月24日,765萬公投票對婚姻是『一男一女的結合』的民意明確表態,而五月8日就是我們再發聲表態的機會。

參與《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暨公投第12案施行法》修法推動的一位不具名律師表示,這個法案建議用「同性結合」來代替「同性婚姻」,可以避免違反公投第10案765萬民意表達的「婚姻是一男一女」,且不像政院版涉及收養,衍生人工生殖、代理孕母及財產繼承等社會倫理問題,可以把同婚對倫理及台灣社會的衝擊降到最小,現在三案一同送交朝野協商,相信神會帶領立法委員後續有智慧去處理。

直播出處:「恩典365──天聲」粉絲專頁

粉專網址:https://www.facebook.com/hvfhoc/

 
傳遞有信仰、有愛的好新聞

加入福音大爆炸計畫,奉獻支持論壇報

推薦給你

2024-03-29 基督教論壇報 / 雅歌閱讀
奇怪的願望
2024-03-29 基督教論壇報 / 雅歌閱讀
是誰蒙蔽他的心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