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20 基督教論壇報 / 新聞時事

專法變更民法婚姻定義違反公投結果 蔡維恩牧師憂心產生憲政與民主危機

檢舉
基督教論壇報 李容珍 追蹤
同婚專法讓「間接民主」竟然可以推翻「直接民主」(本報資料照片)
【記者李容珍採訪報導】五月17日台灣通過同婚專法,成為亞洲第一個同婚合法的國家。岡山長老教會蔡維恩牧師受訪表示,這個法案從依法、依理、依情,都是極具爭議,一個正常的民主國家不應該如此粗糙處理具高度爭議的公共議題。公投第十案已經確定民法婚姻規定應限定在一男一女的結合。如今立法院17日三讀通過同婚專法(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形成「間接民主」竟然可以推翻「直接民主」!公投原本不就是設計來解決國家重大紛爭的重要管道嗎?這也是我們長期以來追求民主感到自傲的成果。如今執政當局竟親手拆毀了這個「民主招牌」,立法不但沒有依法行政,也不照公投民意立法,這產生憲政與民主的重大危機。

依法、依理、依情都站不住

「這個專法符合公投法精神嗎?」蔡牧師說,依法來看,依照公投法第30條,「立法原則之創制」依公投法第十案與十二案的內容,立法院應制定傾向於「同性伴侶法」或「共同生活法」等性質的專法,不應立「同性婚姻」的專法,立法院在此範圍內,並無自由裁量的立法權。即使認為公投案有違憲之虞,也應該再提請大法官釋憲來處理,而不是自行恣意認定。立法者不遵守立法原則,豈不是民主國家一大諷刺!

最誇張的是,執政當局為了「合理性」傾向「同性婚姻法」的正當性,表明「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是符合「公投法」與「釋字748號解釋」精神。認定公投第十案主張是民法婚姻規定應限定在一男一女的結合,所以只有我們不修改民法就可以,依公投法第十二案主張用專法來保障同性結婚權利。這樣的解釋根本是在玩「法律文字遊戲」,與絕大多數民眾對公投認知有很大的差距,也故意曲解法律意義。長期挺同宣傳另立專法,被支持同婚的人視為「歧視」,為何現在立專法,就不是「歧視」?因為我們要先清楚民法是國家根本大法,婚姻定義從民法而來(母法),當初支持同婚者認為不能修民法是歧視他們。現在民法「一夫一妻一男一女」既不變更,用專法保障同性婚姻,就只能用「同性伴侶法」或「共同生活法」位階的專法,也是公投法的第10案和第12案當初的意涵。

如今公投第十案已經確定民法婚姻規定應限定在一男一女的結合。民法(母法)無法改變婚姻定義,難道其專法就能改變嗎?這樣的爭議,為何立法院無法理性溝通,強行用政黨力量表決通過,這個專法符合公投法精神嗎?

「依理」來看,尊重「愛家公投」結果,依照「民法婚姻一男一女的定義」,以及「婚姻以外形式」專法保障,此二原則立法,以回應主流民意,如訂定同性伴侶法(現任大法官湯德宗也表達合憲)。此將有助於維持法安定性,並對現行法衝擊層面最小,又具效率和經濟、減少社會成本、且能兼顧同性結合特性的最適當法律設計。要解決「同性」婚姻的問題,可以有「雙贏」的作法,也是大多數人可以認同的「同性伴侶法」,讓同性伴侶仍可以擁有權利,但是這次通過法案卻不是這樣。為了「亞洲第一名」的虛名,執政當局作一場豪賭。

當局無視民意強行推出同婚法,日後人民對於公投還有期待?(幸福盟提供)

當局無視民意強行推出同婚法,日後人民對於公投還有期待?(幸福盟提供)



「依情」來看,「公民投票」是直接民主具體展現,也是民進黨長期以來追求民主政治的核心價值。此次公投,雙方不同立場都提出公投案,也是期待透過「直接民主」的討論與投票解決紛爭。當局不管民意強行推出同婚法,日後人民對於公投還有期待?公投的結果還有公信力嗎?未來會不會他黨執政之時(如獨立公投時),也可以照此例視為「參考」嗎?若此,此草案的推動將使執政黨「政治誠信」破產,人民亦不再信任,政權延續岌岌可危!

憲政教室課各說各話問題很多

到底是公投效力強?還是大法官釋憲效力強?許多人有這樣的迷思?蔡牧師說,全民都進入「憲政」課程教室,可惜卻沒有老師在指導,變成各說各話,論戰不斷,而政府在解釋法案時,也有選擇性,並不客觀,讓許多人無法正確的判斷。他憂心「我們國家會有很大的問題!」

憲法「一男一女」的婚姻定義,是大法官可以決定嗎?他說,世界上很少國家用大法官釋憲來決定婚姻,能決定婚姻定義的是「人民」。蔡牧師說,大法官釋憲是在立院立的法,若違反憲法精神,才介入解釋,可說是「用司法對立法的制約」。但是,公投已是人民最高意旨,雖然不在憲法層次,但無論是英國脫歐公投,都是由多數人民決定,而不在於憲法或任何法律的概念,這也是民主政治的精神。

影響公共政策一條艱辛路

雖然台灣婚姻公投是七比三,但網路聲量卻是一比九,不論在政治、媒體或皆如此一面倒。捍衛真理的道路,總是感到孤單與無援。蔡牧師也提到,教會界在影響公共政策中是一條很辛苦的道路,也是「背十字架」的過程,被人誤解與羞辱;能走到現在雖有遺憾,也充滿感恩。其中很多的利益交換、人性軟弱,上帝保守我們一路走到現在。我們應該學會以「上帝國」為中心,雖然每個人有黨派的差別或統獨的主張都沒有關係,但是站在真理面前,這些都應該放下,否則紛爭永遠沒有結束。(不要像政治意識強烈的奮銳黨人,只有立場沒有真理,熱切將主耶穌釘在十字架上)

從福音來看,同性戀者也是我們傳福音的對象,他認為,我們仍可以學習如何牧養他們(如長老教會同性議題牧函精神)。教會也要為大多數人民發聲,善用此機會繼續對社會產生影響力,我們要扮演「和平之子」,讓社會傷害降至最低。教會雖然在這段時間被醜化、攻擊,但是仍以「敬畏神,不怕人」的角度,宣揚社會福音的裡念,也需要我們更多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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