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6-02 基督教論壇報 / 專題報導

【同婚上路—教育挑戰】同婚合法後,怎麼跟孩子談性及婚姻?

檢舉
基督教論壇報 梁敬彥 追蹤
沈美珍師母
【記者梁敬彥台北報導】台灣同性婚姻合法化之後,當代的孩子需要怎樣的性教育,家長怎樣陪伴幫助孩子認識「婚姻」議題?

《家庭親職性教育》教材共同主編、台灣家庭第一協會研發顧問沈美珍師母受訪時表示,夫妻因著愛而結合,因著性而有子女,家庭和父母是孩子人生第一個接觸及學習兩性親密關係,以及性、愛及婚姻價值觀的場域;同婚合法固然對華人固有的婚姻家庭會造成一定程度的衝擊,但更提醒為人父母,得跟孩子談「性」的重要性,幫助孩子建立尊重自己和他人,以及懂得愛人與被愛,並且對自己的性行為負責任的健康性觀念。

避談性 孩子易落眼目情欲試探
由於受到社會文化的影響,華人父母普遍存在著「性不用刻意教導,孩子長大自然就知道」,以及「教孩子性與愛等於鼓勵他們去嘗試」的迷思。沈美珍提醒,當前台灣社會性價值觀混亂,性被窄化成性欲,若是家長也避談性,孩子在缺乏正確引導下,很容易被錯誤的資訊誤導,落入眼目和肉體情欲的試探。

沈美珍說,唯有當為人父母者願意敞開跟孩子談愛說性,並且成為可談、願意聽及能陪伴的爸媽時,孩子才會說出自己的困擾。而當子女對爸媽產生可以談性,以及戀愛交友「我是被接納的」信任感時,父母才有機會幫助孩子在做抉擇(兩性交往及進入一段親密關係)時,在態度和行為上更審慎。而不受到世俗「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指隨性而行)的錯謬價值觀的影響。家庭親職性教育是一種終其一生的愛的教育及品格教育,父母不能把跟子女談性說愛的權柄拱手讓給世界(包括學校及社會)」。

那麼,當代的孩子需要怎樣的性教育呢?沈美珍說,首先,身為父母的先要對性有正確的認知;也就是家庭生活和性不是兩個分開的部分,家庭是一男一女因愛而結合的最親密組織,父母要教導孩子「喜歡」、「迷戀」與「愛」的差別。喜歡與迷戀,往往建立在「眼目」(如被異性的外型或特質所吸引),甚至是「情欲」的關係之上,這種關係的「穩固性低,可取代性高」。就像有的人男友女友(性伴侶)一個換一個,但心靈卻常感空虛,就是沒有辦法進入到(穩定)愛的關係。

婚姻不是人權 是委身和責任
沈美珍說,為什麼基督徒看重婚姻是「盟約」而非只是「契約」,這正是我們因著聖經的教導,而對一男一女進入「婚姻」之後的看重,這當中最大的關鍵就是委身和捨己。在美國的調查當中,廣義的基督徒(沒有教會生活或停止聚會)的離婚率,和社會(不信主)是相差無幾的;但「每天有一起禱告靈修的夫妻」離婚率是遠低於國家的離婚率的。所以,當家長面臨孩子跟自己談婚姻這個議題時,首先爸媽自己經營婚姻的態度和行動,就是孩子最好的model;此外,就是要跟孩子分享因著愛所進入的婚姻關係,是一種對於配偶「全然接納」以及「願意付出時間和代價去長期經營的關係」,那是一種責任而非人權。

沈美珍表示,爸媽在跟孩子談婚姻時,要跟他們分享這是「生理上合一」(在穩定且長期的伴侶關係中,滿足性欲及生養子女繁衍後代)、「心理上合一」(彼此互屬、分享快樂及分擔痛苦)以及「社會性別角色」(剛柔並濟、分工合作),建立婚姻永久的關係,並幫助及陪伴孩子「防範負面性行為的危害」(婚前性行為、未婚懷孕及同性性行為)。也唯有建立在健康親密關係的家庭性教育的基礎上,幫助孩子從小建立表達兩性之間的愛、關懷及善意,是一種長期及穩定的關係,才能負起生育、養育及教育的婚姻家庭關係。

同婚合法 教會更要做光做鹽
「台灣同婚合法化,固然是對一男一女婚姻家庭的衝擊和危機,但更是教會看重基督化家庭建立及家庭親職性教育教導的契機」;沈美珍說,台灣成為亞洲第一個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國家,這是長期家庭親職性教育以及學校健康全人性教育被忽視的結果。同婚跟日益增多的兒虐、家暴、晚婚(不婚),以及少子化(不生),以及未婚年輕人同居及高比例發生婚前性行為,都是不看重全人性教育的結果。這是神給教會及基督徒家長的託付。在同婚合法後,需要有更多基督徒奉主的名建立好的婚姻家庭及親子關係,讓社會「恐家拒婚」的人看見,幫助他們對敢婚敢生,建立「一男一女一夫一妻」的婚姻重燃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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