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8-11 好牧人

列邦受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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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來昌(牧師)

2. 非利士
「耶和華如此說:迦薩三番四次地犯罪,我必不免去他的刑罰;因為他擄掠眾民交給以東。我卻要降火在迦薩的城內,燒滅其中的宮殿。我必剪除亞實突的居民和亞實基倫掌權的,也必反手攻擊以革倫。非利士人所餘剩的必都滅亡。這是主耶和華說的。」(阿摩司書一章6-8節)

耶和華責備的第二個對象是非利士。非利士人是航海民族,在創世記中就有所記載,迦薩、亞實突、亞實基倫都是非利士的城邑。

非利士人並非不知道上帝和祂的大能。在士師時代末期,非利士跟以色列交戰,以色列人戰敗,祭司以利的兩個兒子陣亡,約櫃也被擄去了。「非利士人將神的約櫃抬進大袞廟,放在大袞的旁邊。」(撒母耳記上五章2節)他們以為這樣可以讓自己的神在耶和華面前誇勝,沒想到第二天早晨,大袞像就撲倒在耶和華的約櫃前,臉伏於地;他們把大袞仍立在原處,第三天則發現大袞不但撲倒,頭和手也都折斷了,只剩下殘體(撒母耳記上五章3-4節)。

不僅如此,耶和華的手還重重加在非利士人的身上(參撒母耳記上五章6-12節)。約櫃所到之處,災病就隨著非利士人。非利士人最後只好把約櫃送回以色列,並獻上賠罪的禮物(參撒母耳記上六章)。

非利士人經歷過上帝的懲罰,知道耶和華神輕慢不得,如同每個人都明明知道神的永能和神性——「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羅馬書一章20節)儘管非利士人見識過神的威嚴,但他們還是三番四次地犯罪,最終被亞述滅掉了。

富裕卻因驕傲敗壞

3. 推羅
「耶和華如此說:推羅三番四次地犯罪,我必不免去他的刑罰;因為他將眾民交給以東,並不紀念弟兄的盟約。我卻要降火在推羅的城內,燒滅其中的宮殿。」(阿摩司書一章9-10節)

第三個受責備的是推羅,她的罪惡也是販賣人給以東。

推羅是地中海的一個海港,今天還在(黎巴嫩境內),不過已失去當年的榮華。推羅在當時是腓尼基人的主要城市,位於以色列的北面。以賽亞書、耶利米書和以西結書,都花了很多篇幅來描述推羅的繁華。譬如說推羅是「歡樂的城,從上古而有的」;「推羅本是賜冠冕的,他的商家是王子,他的買賣人是世上的尊貴人。」(以賽亞書廿三章7-8節)

推羅優越的地理位置帶來了巨大的商機,促成了她的富裕、強大,導致了驕傲和敗壞,也讓她將自己送上了審判台。推羅「遭遇如此」,「是萬軍之耶和華所定的,為要汙辱一切高傲的榮耀,使地上一切的尊貴人被藐視。」(以賽亞書廿三章9節)。以西結書廿八章17節也說推羅「因美麗心中高傲,又因榮光敗壞智慧」,神已將其「摔倒在地」。

這提醒我們,神給人美麗、聰明和智慧,不是讓人用來炫耀的;求主憐憫我們,願一切的榮耀和美好,都讓我們更加謙卑。

4. 以東
「耶和華如此說:以東三番四次地犯罪,我必不免去他的刑罰;因為他拿刀追趕兄弟,毫無憐憫,發怒撕裂,永懷忿怒。我卻要降火在提幔,燒滅波斯拉的宮殿。」(阿摩司書一章11-12節)

第四個責備對象是以東,以東的罪行是惡待弟兄。

以東人是以掃的後裔,以掃和雅各(以色列)是雙胞胎,但神說:「雅各是我所愛的,以掃是我所惡的。」(羅馬書九章13節)他們的經歷被用來描述上帝無緣無故的愛臨到雅各,無緣無故的恨臨到以掃。無緣無故的愛,不是指上帝的霸道,而是指祂的憐憫。

羅馬書九章的經文告訴我們,雅各被揀選,非因神在他身上找到被揀選的理由:「耶和華專愛你們,揀選你們,並非因你們的人數多於別民,原來你們的人數在萬民中是最少的」(申命記七章7節)以色列被選,只因耶和華愛他們(申命記七章8節)。

神對以掃(以東)看似不好,但從人的視角來看,以掃和我們一樣,求的就是現世的好處(只要現在、今生快樂舒服就好),不想要長遠的福氣,不懼怕永久的刑罰。以掃得到了當下肉體的滿足,神對他非常公平,正所謂求仁得仁,求不仁得不仁。

神給以掃現世的祝福很多。以掃生活富裕,物質充足(創世記卅三章9節);以東比以色列早許多年成了大國,以色列未有君王治理以先,以東地就已經有王(創世記卅六章31節);以東的提幔還盛產智慧人,可謂面面俱強。

以東擁有所求的,然而,對同胞兄弟卻無憐憫之心,不斷向以色列懷怒,終不免神的刑罰。

神在人的國中掌權

5. 亞捫和摩押
「耶和華如此說:亞捫人三番四次地犯罪,我必不免去他們的刑罰;因為他們剖開基列的孕婦,擴張自己的境界。我卻要在爭戰呼喊的日子,旋風狂暴的時候,點火在拉巴的城內,燒滅其中的宮殿。他們的王和首領必一同被擄去。這是耶和華說的。」

「耶和華如此說:摩押三番四次地犯罪,我必不免去他的刑罰;因為他將以東王的骸骨焚燒成灰。我卻要降火在摩押,燒滅加略的宮殿。摩押必在哄嚷、吶喊、吹角之中死亡。我必剪除摩押中的審判者,將其中的一切首領和他一同殺戮。這是耶和華說的。」(阿摩司書一章13節至二章3節)

亞捫人和摩押人都是亞伯拉罕的侄子羅得的後裔,他們的罪名是殘忍,對人不尊重。

他們是被咒詛、遠離上帝的族類。「亞捫人或是摩押人不可入耶和華的會;他們的子孫雖過十代,也永不可入耶和華的會。因為你們出埃及的時候,他們沒有拿食物和水在路上迎接你們,又因他們雇了美索不達米亞的毗奪人比珥的兒子巴蘭來咒詛你們。」(申命記廿三章3-4節)

可是有一個摩押女子——死了丈夫、無依無靠的寡婦路得,跟著她的婆婆回到以色列那裡。她說:「不要催我回去不跟隨你。你往哪裡去,我也往那裡去;你在哪裡住宿,我也在那裡住宿;你的國就是我的國,你的神就是我的神。 你在哪裡死,我也在那裡死,也葬在那裡。除非死能使你我相離,不然,願耶和華重重地降罰與我。」(路得記一章16-17節)後來,她成為大衛王的曾祖母。

人若在上帝的恩典下,願意選擇上好的福分,神就會給他;而那些留在殘忍之中的亞捫人、摩押人,就成為神審判和消滅的對象。

神對列族、列邦的審判,告訴我們:神掌管萬國,祂不是只在自己的百姓中掌權。神是慈愛的,以豐富的恩慈、寬容和忍耐領人悔改(羅馬書二章4節)。然而,人若一再抗拒神,三番四次犯罪不改,神的審判終將會臨到。

在神的審判宣告中,人如果因著主的呼召,願意回轉跟隨祂,仍然可以化咒詛為祝福。願屬神的人都能聽見神的聲音,信靠神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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