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9-17 基督教論壇報 / 靈修禱告

虹彩之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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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亮(湖光教會主任牧師) 經文:創世記九章1-17節    神賜福給挪亞和他的兒子,對他們說:「你們要生養眾多,遍滿了地。凡地上的走獸和空中的飛鳥都必驚恐,懼怕你們,連地上一切的昆蟲並海裡...
◎文亮(湖光教會主任牧師)

經文:創世記九章1-17節
  
神賜福給挪亞和他的兒子,對他們說:「你們要生養眾多,遍滿了地。凡地上的走獸和空中的飛鳥都必驚恐,懼怕你們,連地上一切的昆蟲並海裡一切的魚都交付你們的手。凡活著的動物都可以作你們的食物。這一切我都賜給你們,如同菜蔬一樣。惟獨肉帶著血,那就是牠的生命,你們不可吃。流你們血、害你們命的,無論是獸是人,我必討他的罪,就是向各人的弟兄也是如此。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因為神造人是照自己的形像造的。你們要生養眾多,在地上昌盛繁茂。」神曉諭挪亞和他的兒子說:「我與你們和你們的後裔立約,並與你們這裡的一切活物,就是飛鳥、牲畜、走獸,凡從方舟裡出來的活物立約。我與你們立約,凡有血肉的,不再被洪水滅絕,也不再有洪水毀壞地了。」
  
神說:「我與你們並你們這裡的各樣活物所立的永約是有記號的。我把虹放在雲彩中,這就可作我與地立約的記號了。我使雲彩蓋地的時候,必有虹現在雲彩中,我便記念我與你們和各樣有血肉的活物所立的約,水就再不氾濫、毀壞一切有血肉的物了。虹必現在雲彩中,我看見,就要記念我與地上各樣有血肉的活物所立的永約。」神對挪亞說:「這就是我與地上一切有血肉之物立約的記號了。」(創世記9:1-17)
  
我們生活中有許多的「約」,諸如:買賣合約、工作合約、租賃合約……,這類合約都會規範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一般也都會立下罰則,如果違約,將會受到什麼樣的處罰或賠償。所以,在訂定合約的時候,都會審慎檢視合約內容,為的就是要知道當有一方無法履約時,將如何維護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但有一種約,似乎並沒有清楚規範雙方權利和義務,就像婚約。雖然法律上對婚姻有一些規範和保障(婚姻中應盡的責任和義務),但是,一般人結婚時,通常不是因為知道法律上所說的,才決定結婚與否(如果看完法律規範,不知道還想不想結婚?)。不過,近年來還真有一些人煞有其事地打起婚姻契約(不是法律上的,而是法律以外的),在婚前合約中約定好婚後誰洗碗、誰打掃,如果婚姻中發生什麼事,兩個人之間要如何處理,甚至要如何賠償……。事實上,如果婚姻已經走到必須靠合約來維繫,那就已經不是婚姻之約,而比較像工作合約了。但今天的確很多人,把婚約看成跟一般工作合約或租約一樣,可以隨時找個人就訂定婚約,也可以隨時因各種因素或理由,就結束婚約關係或毀約。這使得今天許多人對「婚約」不再信任,人們對於各種約定的守約、履行也似乎漸漸地不再那麼重視,以致大家都得在爾虞我詐的環境中步步為營,才能保障自己的權益。
  
然而,上帝與人所立的約卻不是如此,上帝不像人會說話不算話,也不會跟人一樣輕易毀約,聖經告訴我們:「所以,你要知道耶和華你的神,祂是神,是信實的神;向愛祂、守祂誡命的人守約,施慈愛,直到千代。」(申命記7:9)所以,上帝是不背約的,一旦祂承諾了、跟我們立約了,不管我們是否履行約定,祂都必然照著祂所立的約持守到底。這給了我們莫大的激勵,因為無論如何,上帝應許我們的恩福都要成就,但同時也給了我們嚴正的警告,祂在約中所宣示的審判和刑罰,也必然在我們偏離祂法則的日子臨到我們身上。儘管如此,上帝與我們所立的約,絕大多數還是為了要祝福我們、建立我們、拯救我們,而不是為了要審判我們,因為那是祂創造的心意,也是祂愛我們的初衷,即使我們因軟弱而無法滿足祂立約的期待,但祂仍以慈愛待我們,並堅守祂立約的應許。
  
當挪亞在洪水退去後向神獻祭,神就與挪亞立約。一般人們都會記得上帝以天上的虹彩為記號立約,但透過聖經所記的內容,我們看到除了以虹彩為記號外,上帝所立的約還包括了更多其他的內容與提醒:

一、生命之約~使生命得以延續且豐盛

神對挪亞說:「你們要生養眾多,遍滿了地……你們要生養眾多,在地上昌盛繁茂。」(創世記9:1-7)上帝是創造生命的主,而不是要毀滅生命的主。洪水審判的目的,是為了要除去罪,好使生命可以真正的延續,不致被罪惡影響墜入永恆的滅亡。我們不要只是看到洪水的審判和毀滅,卻看不見上帝也同時預備了一艘方舟,只要願意的人,都可以藉著方舟脫離罪的審判而得到拯救。真正的問題是,人們並不承認自己有罪(挪亞一定曾對外說明造方舟的原因,是因為上帝要審判人的罪惡);人們也不相信有審判(挪亞一定會說將要發生的事情)。因著人們的不承認、不相信,故人們也不願意脫離罪惡的生活,甚至不接受上帝的救恩。
  
如果上帝真有心要毀滅所有的生命,就不需要叫挪亞造方舟了,祂大可全部銷毀,重新創造,但祂卻一直希望留下轉圜的餘地,一再給人們機會,就像今天一樣。但至今有多少人會願意相信、明白,並抓住這生命之約,好使自己脫離因罪惡審判而導致的滅亡呢?今天上帝仍然預備了方舟般的救恩,就是耶穌基督的十架救恩,呼籲人們脫離罪惡的生活,進入耶穌基督的救恩,只不過大多數人仍和挪亞時代的人們一樣,嘲笑、漠視、敵擋,當末日審判臨到,才懊悔錯過這生命之約,卻為時已晚了。
  
每當我們看到天空的彩虹,要想到上帝與我們所立的生命之約,一方面要保守自己的生命在耶穌基督裡,使我們在審判的日子可以得蒙拯救;更要善用我們的生命,傳承基督永恆的真理和生命給世世代代。

二、權柄與能力之約~使萬有得以按次序生生不息

上帝說:「凡地上的走獸和空中的飛鳥都必驚恐,懼怕你們,連地上一切的昆蟲並海裡一切的魚都交付你們的手。」(創世記9:2)上帝透過立約讓人們再次知道,萬物的被造是為了我們,也是為了彰顯神的能力與榮耀。神曾經賦予亞當管理的責任和權柄,但亞當似乎並沒有稱職負起管理的責任。上帝在洪水過後再次提醒挪亞,人們應當按著上帝的法則來善待和運用萬有,但直到如今,人們卻仍然我行我素地按著自己的血氣而活,導致大自然的破壞、生態的混亂、地球資源耗竭、秩序崩解的危機。人們總以為有權柄和能力可以隨心所欲、為所欲為,卻不知道上帝雖賦予我們權柄和能力,但若不按著上帝所立約的法則而行,濫用權柄和能力的後果,終將導致人類自我的毀滅和傷害。看看這個世代的生態與環境、天災與疾病,人們若不回轉歸向神,不悔改按著上帝的真理而活,那麼整個世界勢必朝向毀滅的進程前進。我們屬神的兒女,更應該在看到彩虹的時候,想起上帝與我們所立的約,就珍惜並善用上帝賦予我們的權柄和能力,按著真理的法則來善待我們周圍的一切萬有,使自己和萬有依循上帝的法則和次序,得蒙上帝的保守和賜福。

三、平安之約~以虹彩為記號,使我們和萬物得享安息

上帝說:「流你們血、害你們命的,無論是獸是人,我必討他的罪,就是向各人的弟兄也是如此……凡有血肉的,不再被洪水滅絕,也不再有洪水毀壞地了。」(創世記9:5-11)上帝也說:「……我知道我向你們所懷的意念是賜平安的意念,不是降災禍的意念,要叫你們末後有指望。」(耶利米書29:11)祂本是賜平安的主,祂審判罪惡的目的,也是為了讓人們和萬有可以永遠地活在祂所賜的平安中。不要懷疑上帝的審判而抱怨,如果你願意脫離罪惡的捆綁,拒絕與魔鬼為伍,那麼無論上帝的審判如何,你都可以得享真正在基督裡的平安。每當我們抬頭看見彩虹的時候,要記得神是賜平安的君王,只要我們常保守自己在耶穌基督裡,祂就必然加給我們平安,做我們的盾牌和避難所。若我們身旁有人失去了平安或是渴望平安,我們也該向他們傳講,耶穌是他們得真平安唯一的盼望。
  
在上帝與挪亞所立的約中,我們發現似乎都是上帝單方面的承諾,有人就會質問,既然約的內容都是上帝單方面訂定,那又何必做個樣子,在形式上與人立約呢?難道是祂要提醒自己?我們相信那是不必要的,因為上帝的記性絕對是很好的;那麼是為了要安慰驚魂未定的挪亞一家人嗎?若真要問上帝立約的目的,有三方面是值得我們省思的:

1.提醒與警戒
上帝立約的目的之一,是要不斷地提醒,好讓人們知道為何會遭受上帝的審判。值得我們深思和注意的是:先有雲彩遮蓋大地,才有彩虹出現在天空。今天我們看到彩虹都蠻開心的,因為知道那代表著上帝的承諾,但卻忽略了其中也帶著上帝的提醒和警戒,提醒我們當初人們是如何因為犯罪而惹動上帝的怒氣,提醒人們是如何因為悖逆、不肯脫離罪惡而受到審判。「約」本來就有提醒與警戒的作用,上帝藉著祂的約提醒我們不要犯罪,好讓祂可以悅納我們、賜福我們、親近我們。
  
事實上,上帝的提醒,不僅是透過雲彩和彩虹,更透過祂的話、祂的作為、祂的使者、祂的受造之物並其他的人、事、物,但多少時候我們視而不見,聽而不聞,我們漠視祂的提醒和警戒,就好像人們總會看到許多地方標示著「水深危險,請勿游泳」,但總是會有人視而不見地下水游泳而溺斃;又好像我們總是會看到標示「不要闖越鐵路平交道」,但總是會有人不信邪而闖越釀禍。遇到這些情況,你不會責怪為何要標示警戒,也不會怪為何有水,有平交道,你只會怪那些不肯遵行警告和提醒的人。今天,有些基督徒總是責怪上帝一天到晚都在警戒、提醒我們,嫌祂煩,不想聽也不想看那些警戒和提醒,以為不聽、不看就沒事,及至出事了,還怪上帝為何不把事情挪開,只是給我們提醒和警戒?把事情挪開就好了,不是嗎?現在想想,這豈不是無理取鬧嗎?務要留心上帝給我們的提醒和警戒,並切實照著上帝的提醒去遵行、順服,否則落到虧損、傷害、毀壞、審判的時候,就不要責怪上帝,真要怪就怪自己~活該!上帝的警戒和提醒都已經擺在那裡多久了,還要視而不見、聽而不聞,那就是自己要承擔的後果了。

2.施恩與保護
上帝當然記得祂的承諾,但是,當人繼續違背上帝,因而被罪惡網羅傷害的時候,上帝並不忍心,所以不斷地想辦法要施恩保護屬祂的兒女。祂曾吩咐挪亞預備方舟,更讓道成肉身的耶穌預備十字架的救恩,為的就是要施恩保護。上帝說當祂看到虹彩的記號,就會記得祂承諾的施恩與保護,其實祂當然記得,且永遠會記得,但不記得的卻是我們,我們會忘記自己需要進入上帝的恩典與保護,會忘記我們需要被保護才能免受魔鬼和罪惡的一切傷害,我們會忘記需要耶穌。上帝施恩的手從沒有收回過,祂的保護總是在那裡,問題是我們選擇接受了嗎?挪亞的世代裡,沒有一個滅亡的人可以控告或抱怨上帝,因為祂透過挪亞提醒了當世代的人六、七十年以上的時間,又預備了方舟,讓凡願意的人進入祂的恩典和保護中,只不過當大雨開始下的時候,仍沒有人相信並願意進入方舟,直到所有的活物都進了方舟,也等到挪亞一家進了方舟,上帝最後關上了方舟的門。上帝立約,為的是要我們記得祂是施恩與保護的主,為要我們記得要時時刻刻活在祂的保護與遮蓋之下,而不是任意妄為地偏行己路,落在魔鬼和罪惡的網羅裡。

3.宣告審判
上帝說:「我便記念我與你們和各樣有血肉的活物所立的約,水就再不氾濫、毀壞一切有血肉的物了。」(創世記9:15)上帝雖然告訴挪亞,不再用洪水毀滅,但也同樣告訴他們,祂絕對有能力審判的事實,只是看祂要不要行動而已。這樣的審判宣告,不僅是對人發出,也是對那毀壞人類生命的魔鬼宣戰,是誰毀壞生命,上帝就要毀壞誰:「若有人毀壞神的殿,神必要毀壞那人;因為神的殿是聖的,這殿就是你們。」(哥林多前書3:17)有人會以彼得後書來強調:「故此,當時的世界被水淹沒就消滅了。但現在的天地還是憑著那命存留,直留到不敬虔之人受審判遭沉淪的日子,用火焚燒。」(彼得後書3:6-7)認為上帝說不用洪水毀滅,但是末日將會用火來毀滅。其實用什麼方式毀滅不是重點,重點是上帝審判罪惡的事實和決心不會改變,人們該逃避的不是水、不是火;而是罪惡、是魔鬼,那才是神宣告審判的原因,因為神要審判的是魔鬼和罪惡。

所以,對於上帝宣告的審判到底應該是開心,或是難過害怕?取決於我們到底怎麼想,怎麼決定自己的選擇。如果我們選擇進入上帝的方舟,接受耶穌基督的救恩,我們應該是開心的,因為上帝將要毀滅魔鬼;但如果我們選擇與罪惡妥協,與魔鬼為伍,那麼我們應該害怕,因為我們即將與魔鬼和罪惡一同滅亡。不要輕忽上帝所宣告的審判,但也不要懼怕上帝的審判,如果我們選擇進入耶穌基督裡,那麼無論審判有多麼大,我們都可以得享永生的應許和安息。


結語

每當我們想到上帝與挪亞所立的約,不要單單只是想到天空的彩虹告訴我們不再有洪水,更要想到上帝與我們所立的「生命之約」、「權柄與能力之約」以及「平安之約」,並透過上帝所立的約,提醒與警戒我們的生命,務必要遠離魔鬼的試探和誘惑,藉著在聖靈裡的重生與更新,常保自己在神的恩典和保護之中,使我們可以免於罪惡的捆綁、免於審判,直到我們回到父神為我們所預備的永恆天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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