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0-02 基督教論壇報 / 雅歌閱讀

《香港傳奇系列之二》置之死而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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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麗群(文字工作者) 「死亡」本不屬於這世界! 聖經創世記開宗明義記載:「起初,上帝創造天地。地是空虛混沌,淵面黑暗;上帝的靈運行在水面上。上帝說:『要有光。』就有了光。」(一章1-3節...

◎殷麗群(文字工作者)

「死亡」本不屬於這世界!

聖經創世記開宗明義記載:「起初,上帝創造天地。地是空虛混沌,淵面黑暗;上帝的靈運行在水面上。上帝說:『要有光。』就有了光。」(一章1-3節)

所以,「光」照進來是要驅走黑暗;但「『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羅馬書五章12節)。「罪」既把「死」帶進來,人類歷史都被迫服在「死」的權勢下,直至如今。

罪引來死亡權勢
「死亡」更不屬於香港文化!

在這危急之秋,這顆東方明珠正在全球眾目睽睽之下,任何的「死亡」與香港扯上關係,都令人唏噓。自「反送中」行動以來,新聞媒體陸續傳出港人自高樓「擲地有聲」地離世,甚至一日內出現數宗自殺案,怎不令人對被「罪」拉進來的「死亡權勢」感到痛心疾首呢?

這不禁令我想起:位於香港九龍、向來氣象蓬勃的尖沙咀於1839年因一個死亡事件,改變了香港的命運,直到如今。

伸冤在主  主必報應
當年七月,一位英商船水手酒後失控,打死了香港村民林維喜,時駐廣州的欽差大臣林則徐要英國代表義律交出兇手,對方不肯,還將行兇者送回英國。林則徐遂展開連串抗英行動,是為引爆首次鴉片戰爭的導火線。結果清廷戰敗,將香港割讓給英國,使這位於南中國的小漁港進入長達一百五十多年的英屬殖民地時期(1841年1月25日至1997年6月30日)。

「林維喜之死」影響香港,時至今日,始終未停過。

林氏的死,當年是國辱,是中國人被「外逐」欺凌。但今時今日的港人重溫這段歷史,是否會問:「這是冥冥中的安排嗎?」聖經有言:「伸冤在我,主必報應」,試問:「上帝有為林氏伸冤嗎?」我認為是的。上帝用了很獨特的「伸冤法」,不是去制裁行兇者,而是把香港從中國各省份中「分別」出來,在英政府的管治下,成為可以擁抱民主自由及尊重人權的地方,還給林維喜的後代一個超乎想像的「公道」。

後來,這漁港出現一個人物,名叫孫中山,他在此地成立革命組織,最後推翻了因腐敗致使鴉片屢禁不止的滿清政府,才有今日的中華民國。在過去,香港從貧瘠的小漁港,過度到六十年代以製造業為主的經濟體系,再漸次躍升為「亞洲四小龍」、免稅天堂及具領先地位的國際金融中心。這連串繁榮景象,竟源起於一位香港小民的枉死。

身為香港人的我會想:「若沒有林維喜之死,還會有往後一片『生』機勃勃的香港嗎?」是故這不顯眼的平凡人物在維基百科留了「一頁」之地。

林氏之死,意外地導致西方以民意為本的法治精神根植香港。香港社會向來信賴且重視法治,並擁有獨立司法機構來捍衛法治,任何有礙法制穩健的問題都會在香港遭到激烈的評論。我可以想像:當法治的根基被動搖,已故者林維喜可能會氣得想「借屍還魂」跑進香港,尋找憤怒的靈魂痛快地宣洩一番。

在這段「反送中」的日子裡,可以理解有人因社會動盪而感到抑鬱沮喪,當灰心絕望到滅頂時,難免有人想不開成了「高空擲物」,但留下死亡,只令人痛心。

天天為主  勇敢而活
大學時代,曾在青宣大會上聽過牧者分享道:「對跟隨耶穌的人來說,敢為主『死』沒甚麼了不起,敢為主『活』才了不得。因為,為主『活』的人要天天(對自己)『死』!」這話在我生命深處盪氣迴腸至今,從未成絕響。現在,看見無數多港人在這騷亂時刻照樣勇敢地參與其中表達訴求,我再次領悟:何謂「敢『活』 要天天『死』」的高尚情操!

況且,死有輕於鴻毛,重於泰山。在這最關鍵的時刻裡,任何香港人都不是「鴻毛」,都要穩固如「泰山」般守住理想與信念,一起舉目仰望頭頂上那片廣闊無邊的天空。香港居住環境狹窄得可憐,多數港人都似住在鳥籠裡;然而,鳥籠的門仍然開著,鳥兒可以自由自在地往上飛,飛得高,飛得遠,更有無數同林鳥,他們「自游」地、「拉手鏈」地,正往共同的目標展翅遨翔。

無論人們與「惡的距離」有多近,復活的基督早已戰勝死亡,敗壞一切惡的權勢,沒有人值得與惡「同歸於盡」,死亡更不再是人類歷史的終極命運。深深祈願:基督的得勝帶領著基督教會林立的香港走進「出死入生」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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