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0-28 基督教論壇報 / 新聞時事

談同婚合法化風波 呂秀蓮:婚姻不是自由和人權,765萬民意應落實

檢舉
基督教論壇報 梁敬彥 追蹤
呂秀蓮前副總統在記者會中重申,她不反同也不挺同,她是為了保護一男一女婚姻制度發聲(梁敬彥攝影)
【記者梁敬彥台北報導】上週五到週日(十月25日至27日)台北分別有「跨性別大遊行」、「台灣同志大遊行」以及「第二屆國際跨虹節」的舉辦,各自發聲表達訴求。前副總統呂秀蓮、第10案公投領銜人游信義以及恩典律師事務所呂瑞貞律師,今天(十月28日)下午召開「從同性婚合法化風波談真民主vs假民主」記者會,共同提出「依《公投法》第30條落實765萬公投民意,將婚姻限定是一男一女,明訂於民法第972條」的訴求。同樣是法律背景的三人表示,婚姻不是自由,而是維繫國家及社會的制度,同性戀者、跨性別者以及跨虹者(後同)都是真實存在的族群,國家都應該藉由法律明文規範及保障他們的權利和義務,但「婚姻是一男一女」這個原則,台灣765萬合格公民已經用選票表達他們的意願。

恨挑起爭端,唯有愛使人和睦

談到關於同性婚姻合法化造成的社會不安、甚至對立,如何化解?呂前副總統說,上週她有機會接受台中市發展策略聯盟暨台灣基督教聯盟邀請,和與會的牧師針對社會議題進行對談,她很深領受「恨能挑起爭端,唯有愛能使人和睦」她關心公投第10案及婚姻家庭的議題,非關挺同與反同,而是從依法行政的角度,請立法院的同仁(呂副曾經擔任過立委)將公投第10案765萬民意入法。本身是基督徒的游信義則表示,人的愛是有限的,但他所信的耶穌是愛的源頭「人愛不下去的,神都能夠愛!」

「我對於化解今年五月24日,台灣成為亞洲第一、世界第22個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國家後,立場不同群眾的相互對立,很有負擔」呂前副總統說,上週她在台中策盟和與會的牧師代表針對社會議題進行對談,其中牧師們談到的一男一女的婚姻家庭價值,她是認同的,所以她邀請第10案公投領銜人游信義和她一起站出來,向執政黨發聲「請落實765萬的公投民意」。

呂前副總統:婚姻不是自由 而是制度

呂前副總統強調,她不挺同、更不反同,過去她當律師、推動及倡議女權,乃至後來從政,她接觸過太多的同性戀者及跨性別的民眾,她深知在過去的台灣社會,他們是被另眼相看,甚至是遭到壓抑的。但「婚姻」從來就不是自由,更不是人權,不然民法親屬篇就不會設下包括血緣等婚配的限制,並且法定的配偶「從來就只有一位」。

呂前副總統說,在台灣成為同婚合法化的國家之後,很多當初投下「婚姻是一男一女」公投票的765萬廣大群眾,他們的心裏其實是很「受傷」的,並且公部門沒有「照顧好」他們的情緒,挺同及反同方的對立,並沒有隨著「524同婚合法化」而落幕,這樣對立的情緒其實引起了社會人心的不安,呂副總統認為,這樣的對立和不安需要用「傾聽」與「愛」藉由對話來化解,而非一直圍繞著「挺同」及「反同」的對立打轉。

呂瑞貞律師

呂瑞貞律師



公投第10案法律顧問呂瑞貞律師則從法制的層面提出建言,呂律師說,無論是中華民國憲法還是民法,其實都沒有「婚姻自由」,因為婚姻從來都是「具有限制性的制度」,就當時公投第10案及第12案的主文及精神而言,是立法院必須依照公投第10案765萬的民意,先將「婚姻是一男一女」修訂寫入民法的本文,賦予婚姻的法定定義後,再以第12案專法的方式,來賦予相同性別二人,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永久結合關係的權益,所以「同性婚姻」從來都不是公投第12案要推動的保障。

游信義:堅持非顧人怨 而是保護婚制

游信義表示,從今年五月24日同婚合法化後,很多人都「酸」他,同婚都已是既定事實了,何必再出來「顧人怨」講那麼多,一切都已經成定局了。游信義說,他推愛家公投第10案時沒參選民代,也沒有要參加明年的立委,他堅持的原因就是捍衛婚姻制度以及下一代的呼召,765萬以公投票投下「婚姻是一男一女」的群眾,大部分是沉默的,但他們已經用選票表達了自己的意向。政府及立法院應依照民意把「婚姻是一男一女的結合,寫入民法」,然後務實地去保障相同性別二人,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永久結合關係的權益,這才是「定爭止紛」的根本之道。

公投第十案領銜人游信義

公投第十案領銜人游信義



三人合影

三人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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