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02 基督教論壇報 / 靈修禱告

《來自天國的禮物5》天國的福份: 在後的將要在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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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主耶穌的八福宣告之前,猶太人如果要討論天國的話,不可能提到社會地位低落的人,認為在宗教、社會有名望的人,他們才是天國的子民。主耶穌透過登山寶訓,指出律法和社會制度不恰當連接的問題,並還原原先上帝律法的義人標準。
◎呂一中(中原大學通識教育中心兼任助理教授)

經文:路加福音十八章9-14節

伊甸園的審判留下許多問題:1.人類失去了「家」;2.失去了永生;3.失去快樂勞苦才得食物;4.失去上帝兒子的名分;5.與神隔離等等。極為特別的是,主耶穌在登山寶訓一開始提到的八福(馬太福音五章3-10節),內容似乎在呼應伊甸園曾失去的各種福份:天國的福份、上帝的撫慰和憐恤、承受地土、必得飽足、得見上帝、上帝兒子的名分。

在八福中,天國的居民包括:「虛心的人、哀慟的人、溫柔的人、飢渴慕義、憐恤人的人、清心的人、使人和睦的人、為義受逼迫的人。」值得注意的是,這段經文中天國的居民裡,包括了一些社會地位較弱勢的人。

就當時猶太人的認知,八福本身就是個顛覆性的宣告。在主耶穌的宣告之前,猶太人如果要討論天國的話,根本就不可能提到這些社會地位低落的人,他們會認為那些在宗教群體、社會有名望的人,他們才是天國的子民。

這是因為當時的猶太人早已有一套「義人」的標準,這套標準和社會制度不恰當地連接在一起。至於主耶穌的登山寶訓,則是要指出那些律法和社會制度不恰當地連接問題,並且還原原先上帝律法的義人標準。

財主理所當然進天國?
猶太人律法不僅是一個宗教制度,也是一種社會制度、民法制度。當時律法的「稱義」問題,和社會地位息息相關。猶太人認為有好的社會身份,就是律法給予的祝福,也就因此「稱義」;然而若是先天有病或缺陷,就是律法的審判或詛咒,因此他們輕視社會底下階層,甚至當他們是罪人,例如生來瞎眼的人,他和家人甚至被當作是罪人。

到底當時社會上被認為的義人有哪些?從聖經來看,主要有法利賽人和富有的人。例如,在馬太福音十九章,耶穌曾提到「駱駝穿過針的眼,比財主進神的國還容易呢」,門徒聽見這話,覺得希奇:「這樣誰能得救呢?」這表明在當時的社會,連耶穌的門徒都認為,財主理所當然會進天國。

此外,路加福音十八章9-14節提到:「耶穌向那些仗著自己是義人,藐視別人的,設一個比喻,說:有兩個人上殿裡去禱告:一個是法利賽人,一個是稅吏。法利賽人站著,自言自語地禱告說:『神啊,我感謝你,我不像別人勒索、不義、姦淫,也不像這個稅吏。我一個禮拜禁食兩次,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那稅吏遠遠地站著,連舉目望天也不敢,只捶著胸說:『神啊,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我告訴你們,這人回家去比那人倒算為義了;因為,凡自高的,必降為卑;自卑的,必升為高。」

在這個比喻中,法利賽人自己設立的「義人」標準,衡量的項目包括不勒索、不姦淫、禁食、奉獻等等。這些都有一個深植人心的「稱義」標準;但主耶穌一一做出糾正,並且透過登山寶訓還原到天國裡真正的「稱義」標準。

主耶穌還原天國稱義標準
至於主耶穌認為「稱義」的標準又是什麼?耶穌曾提到:「我告訴你們,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主耶穌對天國裡律法的「稱義」標準,縱使某些律法是來自摩西的教導,但主耶穌強調必須要拋棄私心和人的軟弱。

猶太人的律法,就是一套實際運作在社會裡的法律制度。但也像我們當代所知的,這些懂法律的法利賽人,總比不懂法律的人佔優勢,甚至會知法玩法。除此之外,文士和法利賽人喜愛筵席上的首座和會堂裡的高位,喜愛人們在街市上向他問安和稱呼他們拉比。也就是說,他們也很看重外表的榮耀。

總而言之,他們知法玩法,又看重外表榮耀。只是這代表什麼意思?就從保羅的自我反省來看吧!

保羅放棄學閥二代的身份
保羅,本來出身在有信譽的支派,由其羅馬人身份可知家庭具有特殊的政教關係。他家境富有,年紀輕輕就擁有法利賽人身份,又是猶太著名拉比迦瑪列的門生。但保羅學習主耶穌,他放棄「律法貴族」身份,包括家族二代、富二代和學閥二代的身份,當然他也不再認為這些身份可以「稱義」。

回想當時年紀輕輕的保羅,在參與訊問和迫害司提反之後,他竟然能夠去向大祭司求得文書,繼續追捕信奉這道的人,就知道他的身份不凡。

這位極有才華的年輕人,對剛起步的教會的殺傷力,的確難以估計,以致於主耶穌要親自干預,並且向保羅顯現,將這位本來要對教會造成極大傷害的人,轉而成為主重用的僕人。

保羅是有學問的人,他是兩個不同法律制度的寵兒。就猶太人律法來看,他當然是猶太律法的貴族:「我第八天受割禮;我是以色列族、便雅憫支派的人,是希伯來人所生的希伯來人。就律法說,我是法利賽人就熱心說,我是逼迫教會的;就律法上的義說,我是無可指摘的。」此外,就羅馬法律來看,他生來就擁有羅馬公民身份,當然也是羅馬法律的寵兒。

對保羅而言,這些律法賦予他的身份,讓他曾經迫害教會,幾乎要鑄下大錯。因此保羅先前以為有益的事,都因基督都當作有損的。此時保羅要丟棄的,就是他的律法貴族身份。
當律法身份帶來特權和危害福音的時候,保羅會堅定拋棄自己的律法身份;唯獨為了福音的緣故,保羅才會為猶太人行割禮,以及使用他的羅馬人身份。

我們從主耶穌不強調自己與神同等的身份,以及保羅的學習,對照當代不避諱的政二代、家族二代、富二代和學閥二代的現象滿天飛,更具有改革社會不公的意義。

效法耶穌成為奴僕
保羅在講述主耶穌的見證之後,勉勵腓立比教會,特意提到他們擁有「天上的國民」的身份,對於這身份有一種解釋是「因為我們的國籍本來就在天上,在世則是寄居的身份」。

在聖經其他的經文的確有這樣的解釋,因為主耶穌根本不強調祂本來是神兒子的身份的重要性,反而取了奴僕的身份與形象。保羅學習主耶穌拋棄他的律法貴族身份,一樣強調要有奴僕的身份。

從「天上的國民」這教導,可以讓我們再度思考八福裡提到的「虛心的人、哀慟的人、溫柔的人、飢渴慕義、憐恤人的人、清心的人、使人和睦的人、為義受逼迫的人」,到底是怎樣的人?

保羅學習耶穌基督的榜樣,保羅又特地提到腓立比教會原先認識的以巴弗提。接著保羅教導:「你們要一同效法我,也當留意看那些照我們榜樣行的人。」因此如果真要解釋「天上的國民」,就是要與耶穌基督一樣成為奴僕。

因此腓立比書強調的是「願意在上帝面前取了奴僕身份的人,就會得到上帝的賞賜」。這時八福裡的要求標準,其實就是在上帝的國度裡,願意成為僕人,來服事他人的人。當奴僕成為「天上的國民」標準之時,若和「文士、法利賽人、富有的人」比較,其結果就是主耶穌所說的:「那在後的,將要在前;在前的,將要在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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