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21 基督教論壇報 / 新聞時事

【安樂死只是解決了病人 不是解決了病人痛苦】醫界推安寧緩和醫療 協助病人道謝道愛、生死兩安

檢舉
基督教論壇報 李容珍 追蹤
【記者李容珍台北報導】「安樂死只是解決了病人,而不是解決病人的痛苦!」針對立委許毓仁在立院推動的「尊嚴善終法」草案通過一讀,最近紐西蘭也剛通過安樂死法案,明年交付公投,台灣安寧緩和醫學學會理事長、臺大醫學院家庭醫學科主任蔡兆勳醫師受訪時表示,確實有極少數的病人,痛苦到想死;但他更了解,其實病人是想活,只是痛不欲生到想死。肉體的痛苦比較容易用藥物緩解,最困難的是心靈的痛苦,改善之道就是透過「安寧緩和醫療」。

想活 但痛不欲生想死
「你可否讓我早點結束生命?」「你可否不要談宗教,告訴我如何不害怕?」「求求你,把我的病醫好!」他以自己過去陪伴末期病人的經驗,談到我們最重要的是與病人建立信任關係,同理他們的痛苦,打開他們心中的結,才能協助病人與家人、他人和環境之間有和諧的關係,並鼓勵病人探尋生命的意義,找到自己價值、感到被愛,對死亡有把握,確定未來的方向。所以,靈性關懷最好是具有宗教信仰,不論是基督教、天主教等的關懷投入,都是很重要的部分。

什麼樣的末期病人比較不害怕?蔡醫師觀察,那些對自己一生滿意,回顧一生肯定自己的好,也能對人懺悔、道歉的人,比較不害怕。有位病人的家屬在謝卡中提到,「……談到您們,妹妹的眼光洋溢喜悅,被病魔折磨得不成人形的她,幸福感恩的花朵竟然能開放在她憂苦的面容,我不清楚您們跟她談甚麼,但她有改變,開始感謝,開始道歉!」

蔡醫師表示,安樂死的議題,近年來不斷在討論。「病人真是苦!」「改善之道呢?」「如何緩解改善病人痛苦」,是大家的共同目標。會想要「安樂死」的人,確實很苦,民眾也感受到這些人很苦,所以支持他們,因為「既然你那麼苦,為何不讓他們早點解脫?」但是,如同不久前有一尋求安樂死的長輩在媒體上說:「其實我很想活」,但是因為「痛不欲生」、「極度的苦」才會尋求安樂死;但是心中仍有「20年來放不下的怨恨……」。意思是病人還是想活,而且心中還有「怨」與「恨」,甚至有放不下的事。我們會讓親人含怨(含恨)而終嗎?安樂死可以解決一個人的「想活又極度痛苦」和「心中的怨恨」嗎?

他提到,現在醫療上遇到的問題是「末期病人想活」,但不可避免近期內會死。如何不讓病人「含恨而終」或「痛不欲生」,正是「安寧緩和醫療」的核心重點,也是目前政府和醫界積極推動的事。但不是讓病人用「安樂死」直接結束生命,這與「安寧緩和醫療」的理念相距甚遠。

蔡兆勳(受訪者提供)

蔡兆勳(受訪者提供)



助病人找出生命價值最困難
蔡醫師表示,臨終病人面對疾病會有很多情緒反應,會焦慮、恐懼、無助、失落、害怕、憤怒,還會罵人。我們要先理解這些反應並且接納他們,才有辦法接近和照顧對方,幫助病人找到生命的意義和價值,這是安寧緩和醫療的核心目標,也是最困難的地方。但醫療團隊若沒有把握醫療的重點,可能就會認為「病人都快死了,還需要照顧嗎?」「末期病人最後都死了,有甚麼成就?」等的疑慮。因為病人有生命的威脅,對時間有急迫感,他們對靈性需求強烈,包括尋求生命意義、希望與創造、自我實現、信念與信任、獲得支持、愛與寬恕……。

他說,會尋求安樂死的病人,多半有心靈痛苦,感到自我尊嚴喪失、自我放棄、心願未了、不捨、對死亡恐懼,感到生命不再有意義,這也是問題癥結。有時末期病人的家人會覺得沒有照顧好親人,內心也有罪惡感。安寧緩和醫療就是在改善這種痛苦,幫助病人感到被愛、體驗生命力、找到自我價值,活得有意義;即使生命期不到幾週,仍然有好的生活品質並獲得善終。

法案有違「尊嚴善終」立意
對於立委提出的「尊嚴善終法」草案,蔡醫師認為,這個法案內容有矛盾,我們要先慎思明辨。他說,「尊嚴善終法」的內容其實就是安樂死或醫師協助自殺,與「尊嚴善終」的真意完全不同。憲法是保障人的生命,人性「尊嚴」與基本人權,一定不是結束生命,而是減輕解除病人及家屬的痛苦及折磨。「善終」是指「能享天年,安詳而逝,美滿的結局」,與安寧療護的理念完全一致,並非結束生命就是「善終」。法案用「尊嚴善終」為名,指稱是為「國情之考量」,其實是因不為廣大民眾所接受,為美化「安樂死」而取的名稱。

「尊嚴善終法」宣稱立法目的是「為維護個人之尊嚴、保障個人選擇臨終方式之自主權,並建立審查機制以維護病人之福祉,特制定本法。」

他說,想要安樂死的人「多數未走到臨終」,他們既然未到臨終,又如何選擇臨終的方式?況且,目前已有「安寧緩和醫療條例」(末期病人)和「病人自主權利法」(五項臨床條件)兩個法律,足以關心照顧到民眾的善終權益。

他也提到,「尊嚴善終法」第4條提到,「病人申請尊嚴善終符合的臨床條件:一、疾病無法治癒;二、痛苦難以忍受;三、醫生及病人皆認為無其他合理替代方法者。」現今仍有很多疾病無法治癒,包括高血壓、糖尿病;也有太多病痛苦到難以忍受,譬如憂鬱症等疾病,若病人痛苦想申請安樂死,是否就同意他們?現今台灣還有自殺防治條例,同意安樂死,是否衝突矛盾?而且何謂「醫生及病人皆認為無其他合理替代方法者」?蔡醫師表示,「也許這醫師沒有其他合理替代方案,但別的醫師可以!」好比這家醫院無法為這個病人開刀,但別的醫院醫師可以治療,尤其關乎人的生命問題,必須慎重仔細看待,而不是看到病人的病醫不了,對方想解脫就讓對方解脫。

整合病人身心靈的照顧
蔡醫師說,曾有資料顯示民眾知道安樂死比知道安寧緩和醫療的人多得多,因此台灣安寧緩和醫學學會的理事暨監事聯席會議於106年5月20日通過「安樂死及醫師協助自殺」立場聲明書,表達對「安樂死與醫師協助自殺」不符合醫學專業與醫學倫理立場,即使未來立法通過,醫師有權不參與或執行「安樂死與醫師協助自殺」。安寧緩和醫療團隊亦不應負責監督或執行這種處置。社會關注「安樂死」議題,應先確認末期及重症病人都已經得到良好的安寧緩和醫療照護。如果他們都能夠得到良好照護,安樂死議題將能在社會中以理性、多元的對話方式討論。

蔡醫師提到,以前是對重症病人努力醫治到不行,才會進行安寧緩和醫療,現在的觀念逐漸是在重大疾病之初,就希望結合安寧緩和醫療的照護精神,減少病人及家屬在疾病治療過程的痛苦。

安寧緩和醫療是不加速死亡也不刻意延長瀕死過程,而是以團隊照顧的方式,提供病人痛苦和不適症狀的緩解;是整合病人身體、心理和靈性層面的照顧,也是幫助病人儘可能地積極生活直至死亡的一種支持系統。它不是洪水猛獸,它的本質是溫馨關懷的人性化醫療。

蔡兆勳醫師和許多專業醫師都堅信,唯有「安寧緩和醫療」才能有效改善病人的痛苦和達成病人「尊嚴善終」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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