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1-06 基督教論壇報 / 新聞時事

【基督的律法vs.地上的法律】基督徒該如何遵守? 高鳳仙:成為有智慧監督者,制定合神心意法律

檢舉
基督教論壇報 韓 蕓婧 追蹤
監察委員高鳳仙受邀到第三屆愛走動公共事務營分享「法律與信仰」。(圖/韓蕓婧攝影)
【記者韓蕓婧台中報導】基督徒該如何遵守基督的律法,又遵守地上的法律?監察委員高鳳仙4日受邀於第三屆愛走動公共事務營分享「法律與信仰」,幫助基督徒從法律看見自己的角色,如何參與在地上所制定的法律。

「法律」雖字義相同,卻涵蓋不同含義

她首先提到,基督的律法、政府的法律及對道德的詮釋,雖然字義相同,卻涵蓋著不同程度的含義。「基督律法的最後總結是『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馬太福音廿二章37節);但同樣,主耶穌也說,『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馬太福音五章18節),這也表明了耶穌基督對人類的救贖計畫。」

高鳳仙說,基督的律法非常嚴格,就連動了不好的意念也都是罪。其實世人都犯了罪,無一人在律法之下是無罪的,所以基督的律法沒有辦法普遍成為政府的法律規條。然而,政府的法律目的是奠定人行為的準則,以免引起紛爭,這是一種強制力量;道德則是以是非善惡帶來良心譴責的感受。

「人間的法律比不上道德,更比不上基督的律法。」高鳳仙說,雖然如此,但人若只有愛,卻不遵守人間法律,那也是不合理的。身為基督徒的我們,該如何遵守律法呢?兩者引起衝突時,該如何解決呢?

成為監督者,協助制定好的法律

高鳳仙提出了三大面向,是人民可以如何成為地上律法的監督者,協助政府制定合神心意的法律:

一、透過專家學者與民間團體使用起草或推動法案

二、進入行政機關制定或執行法規命令

三、選舉或擔任民意代表制定法律

她也以自身經歷分享,雖然監察委員無法干預實施前的政策,但對於實施後是可以進行監督的。所以,每當面對不公不義的法律問題時,就有機會可以站在對的立場上捍衛該有的法律制度。過去擔任法官的她,也曾起草家庭暴力防治法,連結民間團體共同推動,至今超過兩萬多起家暴案件受害者得到保護。她相信透過不同的管道,人人都能參與法律的制度修改,所以基督徒更要藉此機會,主動關心及提出法律問題,以致達到真正公平公正的法律制度。

過去,人們都認為只有懂法律的人才能改變法律;但現今的公共議題都與法律脫離不了關係。雖然,眼看近幾年有許多法律專業的基督徒,積極投入行政機關監督政府的法律;但她仍鼓勵,每一位基督徒都應該對法律有所認識,以致知道如何針對法律問題進行改善。

幸福盟公民行動總召游信義與高鳳仙對談。

幸福盟公民行動總召游信義與高鳳仙對談。



重視每個社會議題 達到真正關心

當談及同婚議題,她也觀察在全球浪潮下,從過去被隱藏的議題,至今讓婚姻觀念及價值觀都被改變,教會也陷入束手無策的局勢中。去年剛結束的同婚公投案,讓民眾看見不僅牽涉了法律問題,也延伸到了教育、宗教領域。高鳳仙再次提醒,「基督徒關心地上的法律是必須的,而且除了從信仰角度及社會老百姓的想法思考以外,國際的法律情況也需要多面向地觀察,才能提出有效力的法案,協助制定完好的法律。」

如今教會被視為只關心同志議題,對於其他議題毫無關心。她也提醒,國家有很多值得關注的社會議題,包括家暴、墮胎、少子化等等,教會應該要愈來愈入世,而不是愈來愈出世,甚至讓社會對教會失去好感。值得注意的是,無論任何有需要的群體,我們都應該要盡力地達到監督的工作,並幫助他們在律法問題上得到改善。她提出,「我們也要經常反省,面對國家的各個議題,我們做了什麼?還沒有做什麼?『如何關心國家議題』也是基督徒應該學習的功課,幫助我們能達到真正的關心,並為有需要的群體得到公平公正的對待。」

「信仰是最重要的,但法律也不可忽視。地上的法律在道德的最低限度以下;若只有愛,卻做了違背地上法律的事,相信也不會是神所喜悅的,因為基督的律法比道德更崇高!」高鳳仙如此說。

台灣基督教聯盟辦公室主任牛弘頒發感謝狀給高鳳仙監察委員。

台灣基督教聯盟辦公室主任牛弘頒發感謝狀給高鳳仙監察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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