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5-13 基督教論壇報 / 新聞時事

別讓青少年打黑工成「危勞」 台少盟及朝野立委推保護法籲關注未成年勞工

檢舉
基督教論壇報 梁敬彥 追蹤
朝野立委及台少盟一同站出來呼籲政府重視未成年勞工工作安全及權益,籲立《青少年勞動保護法》專法保障(梁敬彥攝影)
【記者梁敬彥台北報導】最近在彰化發生一起17歲的中離少年,休學後透過人力仲介找到鐵工的工作,卻遭到雇主囚禁、虐待的事件,讓「18歲以下未成年勞工的職安和工作權益」的保障問題浮上檯面。

民進黨立委吳玉琴與長期關注15-18歲青少年勞動權益的「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台少盟)秘書長葉大華長老,今天(五月13日)與立院民眾黨賴香伶立委和時代力量王婉諭、林昶佐立委所組成的「關注世代正義連線」共同發表聲明,呼籲政府應關注未成年勞工的職安和工作權益。

據勞委會統計,台灣18歲(含)以下的勞工就超過10萬人,這還是雇主依法投保勞健保的人數,若加上「領現金,沒加保」的黑工,人數恐遠多於此。18歲以下就必須外出工作的勞工,多半因為家庭支持功能不彰、家庭經濟弱勢或是缺乏在校缺乏學習動力和成就感而提前進入職場。而他們因為工作技能與求職資訊與管道不足,更容易進入勞動權益未受保障的高風險,甚至是地下經濟(領現金、沒有勞健保)的工作,成為「危勞」。

民團及朝野立委共同聲明

台少盟和委員們共同提出「行政院社會安全網及衛福部重大兒童及少年虐待事件防治小組,應擴大將青少年在職場遭遇霸凌、意外事故、重大職災事件或非法受雇現況之掌握,納入監控範疇進行追蹤」。並「成立跨部會的青少年職場權益與安全政策平台,對於18歲以下兒少有工作需求者,因其學生、勞工、弱勢就業者等多重身分給予特別的保障措施,比照國外另立《青少年勞動保護法》保障之」。

至於「各級政府應正視18歲以下弱勢少年就業輔導需求,配置青少年就業輔導員主動關懷輔導其生活與就業的穩定,協助把關職場風險」。

立委及民團與學者站出來

立委及民團與學者站出來



本身是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和平島教會長老的葉大華表示,現行勞基法規範,雇主若要雇用16-18歲的未成年青少年,必須經該青少年的法定代理人同意,並且雇主須準備該青少年的法定代理人同意書及年齡證明來因應公部門的勞檢,這固然是法律上對於未成年工作者立意良善的保障,但現實的情況是,很多未就學也未就業的未成年中離生,跟家人的情感連結淡薄,甚至已經離家,自然無法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書,因此他們就很容易因為經濟的需求,被不肖的人力仲介業者轉介到沒有依法投保勞健保且高危險性的場域去做「黑工」。

葉大華說,根據台少盟調查,18歲以下有工作需求的青少年,約有60%是透過「人際網絡」找工作,但很多來自經濟弱勢或是失功能原生家庭的青少年,因著求職管道、技能不足或是工作類別選擇不多的情況下,很容易就落入高風險職場。

未就學未就業中離生須關顧

葉大華表示,現在台灣雖然是12年國教,但高中職並非屬於「強制入學」的義務教育,很多學習意願及成就較低落的孩子希望習得一技之長又能有經濟來源的「半工半讀」的意願及需求,其實比10年前更高,所以台少盟希望朝野立委推動已經延宕多時的《青少年勞動保護法》專法。畢竟,要減少青少年打「黑工」讓自己陷入成為「危勞」的處境,除了公部門要落實勞動基準法對於僱用未成年勞工的勞檢之外,更需要針對18歲以下,有全職或是半工半讀進入職場需求的勞工,另立專法保障其權益。

吳玉琴委員

吳玉琴委員



葉大華長老

葉大華長老



吳玉琴委員則指出,其實不單是這起彰化17歲的中離少年,先前發生在桃園平鎮停車場崩塌事件的罹難高齡勞工,其實都是「臨時派遣工」,也就是說,從學校中輟及中離的未成年孩子,依照現行的勞基法規範,很難從政府的就業服務站找到工作,成為危勞的機會很大。她已經在推動《公益揭弊者保護法》的立法,鼓勵知道哪裏有聘用黑工的人扮演「吹哨者」,她也認為勞動主管機會必須貫徹稽查人力仲介業者及郊區與河岸邊的徵才廣告,哪些是吸引弱勢及未成年者「打黑工」的求職陷阱。

國外已有青少年工作專法

本身是基督徒的吳玉琴說,每個18歲以下就必須進入職場工作的青少年,其實背後都有一段心酸的故事,一個原生家庭失功能的孩子,被迫自力更生,為了生活放棄學業提早進入職場,所以訂立《公益揭弊者保護法》及《青少年勞動保護法》,讓有需要就業的未成年勞工可以「安全、安心」工作,是公部門及立法機關責無旁貸之事。

林佳和老師

林佳和副教授



專長勞動法的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林佳和老師提出,德國和歐盟國家已經有針對未成年的勞工的專門保障法令,隨著社會的變遷,建議應該研擬針對青少年勞動的需求及包括工時、職業類別、休息等內容,研擬專法(《青少年勞動保護法》)因應,而在勞動主管機關也須設置青少年勞動檢查專員,專責協助未成年青少年勞工把關職安。

台北市社會福利聯盟理事長解慧珍則表示,愈來愈多單親及隔代教養家庭的16-18歲的未成年孩子必須工作(全職或半工半讀)扛家計,給他們《青少年勞動保護法》專法的保障,其實就是避免他們成為危勞,而這也是台灣進入少子化世代,社會安全網必須「網」住的族群。

解慧珍理事長

解慧珍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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