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02 基督教論壇報 / 閱讀活水

通姦除罪化 女性觀點:民事求償?婚姻與愛情千金難買

檢舉
基督教論壇報 梁敬彥 追蹤
【記者梁敬彥台北報導】憲法法庭日前做出釋憲,宣告俗稱「通姦罪」的刑法第239條及刑事訴訟法239條但書違憲,即起失其法律效力,也就是台灣通姦正式除罪化。

換句話說,已婚夫妻,若其配偶與第三人發生「合意性交的婚外性行為」,受害的一方已不能再進行刑事告訴,只能提出「侵害配偶權」的民事求償,對此,已是人妻人母的「大老婆們」怎麼看?

除罪化是在受害元配傷口上灑鹽
「正常的情況下,應該不會有人妻『大方』到願意跟其他女性共享自己丈夫的愛吧?」長期關懷及陪伴外遇受害家庭的哈利路亞家教會王基慧師母受訪時強調:「連情人的眼中都容不下一粒沙了,更何況是被丈夫明媒正娶迎進門的妻子!」王基慧說,無論是她還是她所輔導、陪伴的未婚女社(學)青、已婚婦女及遭到丈夫外遇「傷」害的女性,都認為「進入婚姻後,配偶就必須相互負起及履行忠誠義務,特別是婚姻裏的性,是非常私密且具有獨佔性的」,怎可能跟其他女人分享?

王基慧再從輔導的實務經驗直言,一旦配偶與第三者發生婚外性行為時,一定會損及配偶經營婚姻關係的互信及親密程度,就算太太因為信仰或是其他(如孩子、經濟)的緣故願意原諒丈夫的出軌,但站在女性的角度,她的觀察是「或多或少心中都會有疙瘩」,大法官在釋憲理由書中指出「配偶一方違反婚姻忠誠義務時…尚不當然妨害婚姻關係之存續」,她認為這無異是在曾受外遇或是正在承受先生外遇之苦,卻無力為自己申冤及發聲的元配傷口上灑鹽。

夫妻感情破裂必影響孩子及社會
「夫妻(父母)婚姻狀況的穩定程度,當然跟所生養的孩子的人格發展及價值觀形塑有絕對的正相關,絕不會是大法官所聲明的僅損及個人感情、私人間權利義務爭議以及尚不及明顯損及公益!」王基慧舉例,像很多她和教會其他傳道人所接觸的,來自父母婚姻破裂失和的原生家庭孩子,他們很多是有學習及情緒障礙的,其中也包括對感情與性的價值觀非常混亂,而從媒體的報導也呈現,現今社會犯罪行為及未婚懷孕的年齡逐漸「年輕化」,究其根柢,都跟婚姻家庭的崩解有極大的正相關,政府跟民間(包含教會和機構)已經付出很多的社會成本及資源去補救,這怎會只是「不致明顯損及公益的私人感情及權利義務的爭議呢?」

婚姻非靠隱忍 悔過後方能重建

再則,從大法官公布的解釋理由書中指出「法院實務上通姦及相姦罪之成立,長年實際適用結果,女性受判決有罪之總人數明顯多過男性….顯見女性實居於較為不利之處境」王基慧說,她在輔導外遇受害的女性時,不會鼓勵她們隱忍丈夫的背叛及委屈求全來「挽」回婚姻,而是要在出軌的配偶確實認錯悔改之後,被外遇的一方願意重新給配偶回頭的機會時,才能朝向「重建」婚姻的方向去努力。而且從王基慧過去的輔導外遇受害者的經驗中,若是只有太太單方面出於信仰或個人因素的包容、隱忍先生的出軌,而非兩個人都一起來到上帝的面前修剪破碎的婚姻,通常效果都會非常有限。

「在婚姻關係中,配偶對彼此忠貞,不單是義務,更是責任」聖經《雅歌》二章16節及六章3節都提到「我屬我的良人,我的良人也屬我」,而在《雅歌》八章6節-7節更提到「嫉恨如陰間之殘忍…若有人拿家中所有的財寶要換愛情,就全被藐視」王基慧說,聖經已經很明白勾勒出女性對於「愛情」及「良人」(丈夫)的堅定態度,而大法官釋憲認為「在刑法通姦除罪化之後,配偶若出現對婚姻不忠的出軌行為時,仍可透過民事求償來討公道時,雅歌已經很明白揭示,就算拿家中所有財寶要來換愛情,仍全被藐視。」

「若是對法律不保障婚姻家庭的忠貞義務,感到灰心甚至失望的夫妻,歡迎來教會,這裏有守護婚姻家庭的榜樣和盼望!」王基慧說,婚姻從來不是王子和公主因愛而結合後,就從此過著幸福快樂及無憂無慮的生活,教會裏的夫妻同樣也不完美,但來到教會,可以看到「我們都不完美,但願意靠著聖經的教導及肢體之間的扶持及代禱,努力守住婚姻的忠誠誓約。

王基慧認為,通姦除罪化看似是婚姻家庭的「危機」,但對於長期致力於傳講及實踐合神心意的夫妻及親子關係的教會來說,反而會是在黑暗「亂」世中的光,成為領未信夫妻信主及建立基督化家庭的「契機」。

育有三名孩子,也在教會主責婚姻家庭事工的平鎮浸信會陳嘉華師母受訪表示,面臨世界上的執政者不斷解構婚姻家庭的作為,真的令人憂心,但這更提醒基督徒的夫妻更要積極、活躍且熱情活出婚姻家庭的美好價值,成為靠主得勝婚姻的「最佳代言人」。

世界法律不保婚姻 仍勿失盼望
從人妻、人母及女性的角度來看通姦除「罪」,陳嘉華直言,對她而言,婚姻並非是兩個相愛的人結合而已,更是是份承諾,願意承擔,並且需要配偶雙方都有認知和行動委身在家庭中,共同生活及延續下一代。或許當代的婚姻離婚率高,很多人看不到夫妻可長可久的榜樣,不再相信愛情和婚姻,但她仍舊相信婚姻,「因為有耶穌我們敢結婚,因為耶穌我們敢生小孩」,這不是一句口號,而是願意勇敢、委身、付出、犧牲,活出婚姻家庭美好的承諾。

陳嘉華說,婚姻家庭從不是容易的路,但在耶穌裡她看見、經歷幸福婚姻家庭的可能,不僅人為更是神助,或許你/妳的婚姻家庭不容易經營,她的也不輕鬆,邀請大家可以一起來找耶穌,發現夫妻相愛及守約的可能以及上帝的真實與大能。

婚姻家庭在主裏才有出路
台北基督之家寇紹恩牧師也針對通姦除罪化的結果,對眾教會和信徒發表公開信,鼓勵大家「捍衛主所設立的婚姻和家庭,不是捍衛一條法令,法律不能解決婚姻家庭的問題,否則耶穌就不需要為我們上十字架了,真正的捍衛,是活出婚姻家庭的價值,活出讓人羨慕的婚姻家庭,讓世人看見:在基督裏,婚姻家庭有『出路』!」

世新大學愛情教育與研究中心主任詹昭能老師則表示,愛與性都是人的本能,但婚姻和家庭的經營卻是要刻意學習,而非與生俱來的,從心理及生理的構造,女性的確對於「確定自己是被愛的」安全感的需求較高,她們對於所愛的另一半,特別是進入婚姻關係後的丈夫,是希望他能夠成為「良」人的,聖經《雅歌》裏先講「我屬我的良人」,再提「我的良人也屬我」,其實是非常貼切地描述了婚姻關係中「妻子」的角色和想望,所以當婚姻關係中的妻子感受到丈夫的背叛與出軌後,她們的反應相對會比較激烈,但只要丈夫願意回頭,相對於丈夫對妻子出軌的包容度,太太會比先生的包容度高,但婚姻關係重在互信互諒互愛,聖經就是最好的「愛的詩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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